近年来,随着军地编制体制调整改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数逐渐增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党和军队的教育培养多年,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重要力量。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回到地方后,需要面临第二次就业选择。有的就业不稳定,工作单位经常变换;有的远离安置地,异地生活和工作的情况普遍存在。所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出现了组织关系转入后去向难掌握、开展活动难参加、党费难收缴、先锋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如何调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教育管理和服务效能?这就要求各级管理服务部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注入真情实意。
一、优化政策措施,实施精准式教育管理。
(一)开展“一站式”接收服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特别是基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联合组织部门、人武部门、公安部门等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报到“一站式”办理工作,专门设立退役军人党员服务“窗口”,帮助退役军人党员及时“落户”,形成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到录入党员管理系统,再到“落户”社区或乡镇党组织的闭合回路,一级转一级,做到对接无缝隙,确保退役军人党员能够及时准确到达所在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也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所属党员详细信息。
(二)统一编入基层党支部。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管理的原则,将每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编入居住地所在街(镇)机关科室或所居住社区的一个党支部。实现就业创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如其工作单位设有党组织,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党组织。如其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其组织关系就编入居住地所在街(镇)科室、社区党支部。
(三)建好一本信息台账。按照“归口统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所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根据自主择业干部党员的居住、就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一人一档的信息台账,形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资料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利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年一次年度报告的时机,通过线上视频或线下审核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党费交纳等情况,完善信息台账。
二、强化荣誉激励,实施引导式教育管理。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要求,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到所在党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有条件的党支部,每年需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温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的科学理论、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落实党员汇报制度,要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向党组织作一次汇报,始终使他们“离军不离党”,当好先锋模范。
(二)开展建功新时代活动。党支部要创新开展“奉献基层,服务社会”“党员创业带头人”等活动,引导和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利用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去,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党员一个标杆”的作用,教育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继续发扬部队冲在前、抢在前、干在前的精神,激发其作为公民的国家荣誉感、退役军人的使命感,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干劲。
(三)开展选树先进典型活动。积极发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参与“最美退役军人”“争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等评选活动,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充分展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凝聚起军民携手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帮扶助力,实施贴心式教育管理。
(一)加大就业创业扶持。街(镇)党(工)委要及时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主择业政策规定和法规法纪,学习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介绍就业创业的营商环境,并根据他们的特长和愿望开展针对性强的专业技术培训,有效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结束后,及时为退役军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积极搭建再就业服务平台,帮助他们理清择业思路,拓宽就业渠道,尽快实现就业。
(二)加强政治上的关爱。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关心爱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注意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街(镇)、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在尚未就业、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中选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员,对那些素质高、能力强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可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培养推荐进入社区“两委”领导班子。
(三)建立关爱激励机制。落实好上级各项党内关怀制度,经常关心退役军人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每年“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采取集中慰问和分散慰问的方式,分批次走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困难党员,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别是针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要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定期走访慰问、主动进行帮助,通过广东省应退役军人急救助资金、党员自愿捐款、社会力量帮扶等形式给予扶助,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
四、强化纪律意识,实施帮带式教育管理。
(一)督促办理党员关系转接。利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报告制度,对党员报到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对一些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党员,由街(镇)和社区党组织与本人取得联系,派专人进行走访,解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管理属地化、社会化的有关政策,督促其尽快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参加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教育引导其保持党员本色。
(二)动员积极参加党员活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如果发现党员有脱党倾向,党支部应及时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的,支部大会应当决定除名。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提出评定意见,评定意见可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其退役金年度增资、政治荣誉、优待服务的参考依据。
(三)引导正确反映所需诉求。所辖党组织要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宣传学习《信访条例》和党员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等纪律,加强思想疏导、畅通信访渠道。教育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如果对社会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有意见,可以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依法依规理性反映诉求。对极少数违纪人员要依法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作开除党籍处理。
(供稿: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