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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出台退役军人公积金接续政策

发布日期:2022-05-10  点击量: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使桂林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有关工作走在全国公积金系统的前列。 

  因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具有独立性,军人退役时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只能通过一次性领取的方式,领取在部队服役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而导致转业后住房公积金中断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工作思路,走访各类退役军人,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把握重点、解决难点,联合发布《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 

  安置在桂林市的退役军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限内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及各县(市)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已参加工作(如计划安置)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接续,未建立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和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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