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浙江省海盐县举行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工作培训会。作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发放工作试点县,即日起,海盐县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采集工作。

海盐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提升全县精准化服务水平和营造社会尊军崇军氛围,建立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一人一档”数字档案,健全权威可靠、互联互通、动态实时的退役军人基础信息库,并完善“海盐老兵”退役军人全生命管理保障综合应用。本次“建档立卡”对象为户籍所在地为海盐县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安排,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即日起至今年3月初,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领取退役军人基础档案信息表填写并确认签字后交回,由村(社区)上交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系统。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