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坚持务实整改、从严整改、高效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体检”,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机关建设的有力契机,作为实现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分别于7月7日、7月13日、7月26日、8月10日、8月12日、9月3日、9月30日、11月3日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具体事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正视问题不足,重抓整改落实。全局上下闻令即动,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以最诚恳的工作态度和最务实的工作作风,梳理问题,完善措施,实现步调一致,靶向发力,立行立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巡察整改沟通协调、日常推进、跟踪督促等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组织召开8次党组会、5次局长办公会、2次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落实,审议整改成效,并选取“局党组统筹协调、推动融合不够”“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等重点突出问题,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共同研究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精心组织实施、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于8月24日制定印发《中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淮退役军人党组〔2021〕26号)、《中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书》,进一步画好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定下责任状,通盘考虑、系统谋划、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坚持每月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面听取各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强化实时督导,持续将整改落实推向纵深。坚持问题整改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体制机制,提升全局工作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坚持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中,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学习形式多样化、系统化。先后3次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赴老兵创业点开展“永远跟党走 建功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6月4日、11月4日分别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金湖“红色金南”人民兵工精神馆和周恩来童年读书处开展实境课堂学习教育活动。“七一”前后,局主要领导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班子其他成员分别赴分管条线、所在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制定《2021年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截至10月底,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9次,交流研讨5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专题培训1次。三是稳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优化服务保障水平、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推动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等民生实事,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确定6个方面16项具体办实事项目,形成项目清单,确保落实到位。其中“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项目纳入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库,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人才、“百名示范兵书记”等7期特色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450余名;组建创业联合会(联盟),印制《“强兵兴业”一本通》,助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主要做法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传承优良传统,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研讨成果汇编,并向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推广。
(二)关于“局党组统筹协调、推动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6日,制定《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9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人递交“巡察整改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树牢全局“一盘棋”思想。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全局观念不强、本位主义、“形合神散”等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二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26日—30日局属6个支部分别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检视查摆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持续强化交流融合。根据《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全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表;在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扩大至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初定期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为各处室及局属单位加强业务交流提供平台。四是积极开展团建活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实境课堂活动2次、“两微两评”活动3次、工会活动3次、支部活动22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凝聚力和融合度。五是认真厘清职责边界。参照省厅模式,优化调整部分处室职能,厘清办公室、思想权益处、服务中心等处室(单位)职责边界,科学界定相关工作职能。
(三)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彰显”问题的整改
1.阵地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线上推广活动。8月5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淮安市“工商银行”杯退役军人保障法网络普法竞答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1〕19号)文件,依托“淮安退役军人之家”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普法竞答活动,截至11月10日,公众号关注人数10.46万人,较4月30日关注人数净增9.6万人。
2.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致做好政策衔接。9月16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赴省厅,沟通对接全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政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情况,为下一步我市实施意见制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深化“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创新。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社局和医保局等单位,8月2日和8月18日分别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淮安市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协调办发〔2021〕25号)、《关于落实淮安市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举措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1〕22号)等文件。8月24日,召开全市“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推进会,细化安排服务专窗设置工作,截至11月10日,全市共设立服务专窗11个。依托全市各级服务专窗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军人退役时间节点,配合各级组织部门,积极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3.光荣牌应挂未挂、自领自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汇总整理相关问题。针对2019年以来12345平台反映光荣牌相关问题,汇总整理各县区110件问题内容和办理情况,8月16日,印发《关于12345平台交办有关光荣牌问题办理情况的通报》,督促县区加以改进。二是开展半年检查考核。9月9日—15日,会同淮安军分区等单位,集中开展双拥工作半年检查考核,抽查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光荣牌悬挂工作台账,督促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光荣牌悬挂数据准确率。三是构建常态化推进机制。9月18日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光荣牌悬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问题交办落实、县区(镇街)光荣牌工作联系等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专人负责、专门管理、专业服务工作能力。9月18日起,在“淮安双拥网”公布光荣牌悬挂市县联动服务热线,确保工作联通顺畅。
4.“戎耀之家”创建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指导盱眙县供电公司和淮安市公交公司等2家企业制作“戎耀之家”宣传展板,宣传优秀“戎耀之家”经验做法,扩大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国联集团、淮投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文旅集团、金融发展集团等市级国有企业赴市公交公司开展“戎耀之家”创建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争创“戎耀之家”良好氛围。三是积极争取创建指标。9月16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赴省厅,汇报我市“戎耀之家”建设基本情况和特色做法,争取更多创建指标,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5.对红色资源挖掘、整理和保护缺少系统规划,烈士纪念设施基础数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向上争取资金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基础数据。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第三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全面摸清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底数,推动实现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动态信息化管理。截至11月10日,我市现有纪念设施2818处,包括烈士纪念碑55处、烈士陵园57处、烈士墓2586处及纪念塑像、纪念广场、英名墙等设施。二是坚持考核导向。9月18日,召开全市优抚项目考核会,深入剖析优抚及烈士褒扬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确保完成市委下达的指标任务。三是开展纪念活动。9月30日,在淮安区烈士陵园开展我市2021年度9?30烈士纪念日活动,通过纪念活动,缅怀英烈丰功伟绩,感悟初心使命,汲取前进力量。
6.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挂钩基层活动。认真落实4月12日《关于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联系基层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1〕9 号)文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靠前,做到走访常态化、精准化,累计开展走访26人(次)。二是组织开展网络捐款活动。9月7日,举办“99公益日”“关爱国防”专项基金集中捐款仪式,9月7日—9日,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积极开展集中捐款活动,累计捐款近20万元,专项用于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三是开展网络公益活动。9月1日,联合市委网信办,启动“暖心淮 E线牵”网络公益活动,积极发动各县区广泛征集退役军人,尤其是困难退役军人“微心愿”,并通过“线上心愿认领+线下志愿服务”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实现。截至11月10日,全市已确定认领“微心愿”60余条。
(四)关于“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不够规范、就业创业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规范教育培训。6月9日,与9家机构签订《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协议》,严格落实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对培训规范和培训效果(重点是推荐就业)在条款上予以明确规定。7月9日,印发《教育培训开班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要求所有承训机构在开班前如实填写《淮安市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开班申请表》,并主动报备。细化培训方案,对开班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管理、费用情况、就业举措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学员到课率、培训合格率与省补资金拨付挂钩。二是启动专项治理行动。8月20日,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常态化管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档立卡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均提出具体要求。9月18日,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对现有120家“淮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进行了全面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统一收回20家不具备授牌资格条件的单位示范基地牌匾。结合军人退役时间节点,9月份,全市各县区陆续组织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先后开展专场招聘活动;9月29日,市级层面开展江苏省第三届百城联动(淮安市)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
(五)关于“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未按省厅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基层基础基本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统筹活动开展。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基本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园区持续推进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2021年底前,各县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部创成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2.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工作职能。参照省厅、省服务中心职能设置,厘清服务中心工作职能,逐步开展指导基层、思想引领、政策解答、就业创业等服务保障工作。二是组织业务培训。7月8日,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邀请省厅专家现场辅导,对全市各县区、各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三是强化督促检查。8月11日—18日,采用视频调度方式,对全市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共调度106家镇(街道)和51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8月20日,印发《关于对全市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专项检查问题的反馈》(淮退服发〔2021〕6号),要求各县区针对反馈问题限期整改。8月30—31日,对部分服务站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目前基本整改到位。四是推进示范创建。积极推进全国示范型镇(街道)服务站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各级基层服务站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3.未梳理汇总涉退役军人政策文件、内部制度,对基层规范化工作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6月29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淮退役军人发〔2021〕15号),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各项工作。二是系统梳理涉退役军人法律政策。8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涉退役军人法律政策整理汇总工作的通知》,推动业务条线对现行有效、各工作领域相关的法律政策开展全面梳理、收集汇总。三是开展网络普法活动。8月5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淮安市“工商银行”杯退役军人保障法网络普法竞答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1〕19号),依托“淮安退役军人之家”公众号,开展为期60天的网络普法竞答活动,累计参赛9.73万人,累计答题65.16万人(次),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四是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将法律政策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累计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学习2次。9月10日,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和工商银行淮安分行领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网络竞答活动参赛选手代表,参加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座谈会,持续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推向纵深。五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活用好退役军人事务部“再起航”教育平台、退役军人事务厅系统网络远程培训系统,常态化开展市、县区(园区)业务人员线上业务培训,7月起,累计开展培训16次。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11月2日,在全市系统内开展竞赛活动。
(六)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7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落实专题报告。7月28日,局党组向市委专题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主要涵盖半年来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三是召开专题会议。8月27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
(七)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依据5月18日印发的《2021年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常态化开展部署落实。7月2日、8月12日、8月27日、9月30日,分别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风廉政相关文件制度。7月7日、7月13日、7月26日、8月10日、8月12日、9月3日、9月30日、11月3日,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部署研究巡察整改推进落实,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性显著增强。
(八)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立行立改。根据2020年9月15日至11月12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对军休二所的靠前监督,局党组于2020年12月29日对个别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和书面检讨问责决定,并持续在系统内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开展督导检查。9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9月27日—29日,采用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局属6个支部党的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落实谈心谈话。9月16日印发通知,分层次组织开展三季度廉政谈话活动。全面完成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处室负责人对处室所有人员的三季度廉政谈话。四是组织内部审计。聘请专业机构进驻开展系统内部审计,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和薄弱环节完善。
(九)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聚焦主责主业。对照2021年度强兵兴业经费分配表,梳理每月培训费、差旅费、创业扶持金、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项目开支,严格按照预算合理安排年度工作。截至11月10日,培训等助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开支占比达到85%。
(十)关于“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采购程序。充分征求驻淮部队意见,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来源渠道说明,形成包括拟采购物资种类、价格、数量、标准等要素的“八一”、中秋双拥慰问物资采购方案,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经采购小组、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审批手续,完成审核、比价、采购、分发等工作。二是实施重点监督。采购小组全程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严格落实网上商城比价、线下供货商经公开招投标选定,重点监督审议采购方案、采购方式、采购组织流程及货物验收。三是完善采购机制。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公司选定,组织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中的8家公司,选定代理机构。8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淮退役军人发〔2021〕25号)文件,明确采购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大宗物资采购流程,并对代理机构进行考评,特殊情况提出复议。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立行立改。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4月14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紧急补充通知》(淮退军局办字〔2021〕17号)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精神的相关文件条款及时废止,并立即停止使用局属单位公务用车。4月1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公车使用管理相关事宜,督促局属各单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确保使用规范。二是修订完善制度。结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求,调研兄弟单位公务用车、公务租车使用情况,6月2日制定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公务租车管理制度(暂行)》(淮退役军人发〔2021〕1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和使用。
2.节假日期间私自用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缴相关资金。组织收缴节假日私自用车产生的费用500元。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指导有保留车辆的4家局属单位认真对照公车管理相关规定,细化出台车辆管理制度,督促车辆专管员对驾驶员开展定期提醒谈话。三是开展监督检查。7月16日,召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汇报会,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检查组现场指导检查。9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局属单位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常规督促指导。
3.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未规范享受服装购置人员名单,9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按购买价格总计退回费用3488元。
4.军休所、军休二所超标准发放误餐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停止执行军休所、军休二所原值班误餐补助规定,废止相关文件条款。二是清退相关资金。清退超标准发放的误餐补贴,总计清退金额6747元。三是督促修订制度。督促军休所、军休二所修订完善原有值班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指导。9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局属各单位值班制度制定情况、误餐补贴发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督促各局属单位严格按照局党组文件规定,落实值班各项要求。
(十二)关于“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理顺工作流程。参照省厅模式,优化调整部分处室职能,厘清办公室、思想权益处、服务中心等处室、单位职责边界,界定工作职能,理顺工作流程,协同合作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实施改造提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启动实施军休二所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细化施工方案,积极与市政、交警、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联系,办理改造工程相关手续,履行相关程序。
(十三)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计划。严格对照5月27日《2021年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淮退役军人党组〔2021〕16号)文件精神,督促各支部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计划。9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9月27日—29日,采用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局属6个支部党的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26日—30日局属6个支部分别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十四)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5月19日、6月23日、8月12日、9月3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市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程序的工作提醒函。印发通知,要求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二是严格推荐程序。“七一”前夕,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标准,严把程序规定,经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审核、征求派驻纪检组同意、局党组研究、组织公示,产生10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五)关于“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26日,指导综合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8月27日,综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1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对该同志转为正式党员身份予以确认。三是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8月27日,召集各支部负责人、支部委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级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配发《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实用工具书,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十六)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8月中上旬,组织开展一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局机关晋升一级主任科员4名、新配备30周岁以下副科职干部1名,局属单位新配备40周岁以下班子成员1名,及时办理局属单位新招录3名年轻同志入职手续,干部队伍梯次配备结构初步改善。计划11月份再调整任用一批年轻干部。二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明确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年轻干部工作导师,逐步开展“传帮带”活动,结合新提任干部任前谈话等,对年轻干部进行指导帮扶。鼓励引导年轻干部勇挑重担,积极参与“两微两评”“建党100周年”主题演讲、“网络普法竞答”“我为群众办实事”“系统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培养和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冲锋在前、独当一面的能力。
(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8月6日,组织人事工作同志集中学习干部人事相关规定及纪检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在8月份调整干部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三重一大”程序和回避制度,按规范做好酝酿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记录等工作。
(十八)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分工。8月6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党组〔2021〕22号)文件,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二是梳理职能定位。结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2019〕16号)、《关于调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的批复》(淮编办发〔2019〕155号)等文件和我局实际,对办公室、思想权益处、服务中心等处室、单位职能予以重新定位。三是强化证件管理。收缴全局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由思想权益处统一管理。四是规范借用人员手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淮人社发〔2017〕182号)文件中关于规范借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借用流程、明确借用时间。五是开展档案整理核查。安排干部职工重新填写《基本信息审核表》,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所有在职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十九)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未严格执行审计建议工作餐补贴 “月结月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关于优化完善局机关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党组〔2020〕25号)文件,要求各处室在每月底前会同办公室采用统一结算方式报账,特殊情况确保季度内结清。二是做好沟通对接。7月29日约谈对接工作餐点,要求每月月底主动将当月用餐发票、底单报至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统一牵头结算。三是严格审批流程。做到按规定接待、按规定用餐。
2.军休所、募委办办公用房诉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追踪督办力度。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经常性督促律师,加大案件进展追踪督办力度。二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督促军休所,定期、不定期召开案件办理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局党组定期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目前,案情处于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阶段。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这些成果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还有大量整改任务要落实和巩固。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全力推进,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保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对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成效等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密切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逐项抓好落实。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持续加强跟踪问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既着力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措施“回头看”,又着力发现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和新问题出现。对关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远发展、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分阶段落实整改,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以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成效不佳,甚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处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三)持续扩大整改成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全局各级党组织建设,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聚焦长期性、制度性瓶颈制约,全面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聚焦制度刚性执行,狠抓制度落实,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132311;电子邮箱tyjrbgs667161@163.com。
中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