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消息: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规范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奖励工作,激发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的政治热情,提高军人的荣誉感、使命感,营造尊重关爱功臣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日前,云南省普洱市出台了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奖励实施新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对立功受奖的普洱籍现役军人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年内多次立功受奖的,按照荣获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对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奖励10万元;对荣获一等功的,奖励5万元;对荣获二等功的,奖励2万元;对荣获三等功的,奖励5000元。
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军人立功受奖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军分区、人武部共同将立功受奖喜报和奖励金送至军人家庭。
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引领广大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投身军营、献身国防,报效祖国、实现理想,为建设和保卫祖国建功立业!
作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