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陕西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会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巨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部署陕西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会议强调,陕西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守护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标准,精心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要以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作用为抓手,大力推进红色基因代代传承,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作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
会议指出,陕西省检察机关要强化政治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调配合、提升治理效能,强化规范意识、依法办理案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深度合作,严格落实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严格做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分析了此次专项行动的背景,回顾了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学习了陕西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商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英烈保护相关工作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陕西省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和褒扬纪念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各市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公益诉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